首先感謝您的回複.
我們在加州,如果象您說的能按按孩子的數量來付撫養費的話,我的心裏就很平靜了. 人都有自私的一麵,我也不是例外.
另外,我是想出去工作的, 因為婚後在家裏也呆得很悶. 但是每個家裏都有本難念的經:LG比較守舊的那種,訂婚那天起就讓我把工作辭了..唉,什麽都是有得就有失啊.
回複:看你州內的法律吧.
本帖於 2006-09-13 21:50:2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tp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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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也沒有特別不合理.
-小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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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06 postreply
23: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