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居士兄探討。

我說您把中國票據法拿美國來用,您這樣攻擊俺就沒什麽意思了吧。這位網友是在EBAY上AUCTION的KEYBOARD,買賣關係確定了,隻是對方不履行合同(或一開始根本沒有履行的意願),這或者是欺詐或者是違約。根據美國UCC ARTICLE 3,出票人承擔票據上的責任是單獨的,獨立於實際買賣關係之外的,這點跟國內票據法的規定不一樣,但就是國內票據法也沒有要求買賣合同必須履行完。美國法並沒有區分履行完畢和履行有瑕次,要按您分析的,合同買方收到貨物後,發現與合同規定不附,或者根本沒收到貨物,這個抗辯事由隻能對抗實際買賣合同的賣方;如果賣方早已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一第三人,就是按照國內法的規定,如果此第三人(持票人)非明知買方的抗辯事由(欺詐或違約),買方(出票人也是票據債務人)也是不能免除付款責任的。您這方麵不懂沒關係,術業有專攻嘛,但您還亂扣帽子,這可就不是一個對待不同意見的正確態度了。現在就請您賜教,不知道在下哪裏幼稚,也讓我入入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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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與居士兄探討。 -建民- 給 建民 發送悄悄話 (352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16:16:39

回複:回複:與居士兄探討。 -law250- 給 law250 發送悄悄話 (263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21:25:33

你這家夥怎麽不懂得臉紅? -勞葉- 給 勞葉 發送悄悄話 (328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22:14:24

回複:與居士兄探討。 -法居士- 給 法居士 發送悄悄話 (20605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21:32:09

回複:回複:與居士兄探討。 -law250- 給 law250 發送悄悄話 (216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22:34:24

英美法係是判例法。看來你真的是假Lawyer!冒充貨! -勞葉- 給 勞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22:39:20

回複:英美法係是判例法。看來你真的是假Lawyer!冒充貨! -建民- 給 建民 發送悄悄話 (199 bytes) () 02/29/2004 postreply 2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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