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兄未必錯。據我所知,網絡購買,都是信用卡支付,並且沒有簽名的。在這種情況下,隻要買方向信用卡公司打個電話,並且提供退貨的郵件證明,信用卡公司馬上就會把貨款從賣方拿回。很容易,也很簡單。道理就在沒簽名這個關卡上。這是信用卡公司對客戶的強大保護措施。根本就不要牽涉那麽多這個那個法律條文。
美國是資本主義國家,金融財團決定法律。
不對之處,望賜教。
回複:與居士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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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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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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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家夥怎麽不懂得臉紅?
-勞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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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2004 postreply
22: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