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正跟他談的時候,差不多談定了,但是他說還要再來看一眼.他正看的時候,第二個offer進來了,是個cash offer,價錢兩個差不多.我們自然想要第二個.
第一個人然後把written offer fax了過來.這時候我們告訴他我們不賣了.
整個過程(從第一個人有意思開始談到現在)一共不到兩天的時間.我們當時主要覺得跟第一個人還沒有完全談定,因為他還要再來看房子,所以才會跟第二個談.但是第一個人覺得我們是談定了,所以他很生氣,說要找律師.
我覺得他現在的損失應該還不大,因為兩天時間裏各種情況變化不會很大.而且我們小區裏相同的房子非常多,基本都賣不動.我們這房子list出來都好幾個月了,根本沒人看.誰知道突然兩個人同時要買.他要想買同樣的房子,其實挺容易的,而且我們開的價錢都差不多,上下<5%的樣子.哎,真是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