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照常理,人家送裏給您,照說不太可能再要回去,但是在法律上,對禮物的物權定義卻大為不同,基本上我如果送你一樣東西,除非我們有口頭或是書麵的協義將物權轉移給受裏人,如將車子的所有權轉移給對方,一般禮物的物權仍然屬於送禮者,一個最顯然的例子,一蘋單身締老貓向一蘋金毛的波斯貓求"昏"並以"鮮魚"一條為訂情物,雙方原決定共偕連理,但是中途殺出一知三花貓,將老貓的未婚妻騙走,此時老貓不甘"貓魚"兩失,所以在法律上可以要求波斯貓將定情勿退還,當然母貓可能會拒絕退還,(找出一堆理由),不過如果這事在法庭締仲裁下,老貓要回魚的機會應該大於50%
希望這樣締說明能讓您滿意
回複:法律上有要回去所給的g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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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婚戒指不是禮物。女方接受訂婚戒是以同意結婚為前提的 -gqc- ♀ (199 bytes) () 06/27/2005 postreply 0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