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你還真沒見過這個房客.是DJ,每天放音樂到半夜.催房租,沒用;房子裏不準抽煙,講了多次也不聽.租約上都講明的,可是講了也白講.

不說閑話了.對了,還有個問題.在NOTICE OF PAY OR QUIT裏,以紐約的法律而言,催他交房租,通常要給幾天的期限?一個月嗎?顯得有點長了吧.要上庭的話,聽說要給房客免費住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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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要給房客免費住三個月 -bzq101- 給 bzq10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09:47:25

回複: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minisis- 給 minisis 發送悄悄話 minisis 的博客首頁 (351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09:54:13

第一次出租房子,吃一塹長一智.多謝了! -溫州人在紐約- 給 溫州人在紐約 發送悄悄話 溫州人在紐約 的博客首頁 (221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10: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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