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上周一開始生效(5/16/05),租期一年。房客還欠我第一個月的租金200塊。我討了幾次,沒有討到,他都推三拖四的。結果,我沒辦法,就使出了殺手澗,寫了個NOTICE OF PAY OR QUIT,期限3天。不過我心裏也沒有底,如果他還是不交錢,又不想搬的話,那我就隻能上庭了。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上庭的話,對房東來說有什麽不利的地方?
還有,換個鎖,把那家夥鎖在門外(我知道是違法的),會有什麽後果?如果沒什麽要緊的話,我就他奶奶的TOUGH一下。
多謝了。
不小心讓一個討厭的房客住進去了,怎樣才能踢走他?
所有跟帖:
• 回複:不小心讓一個討厭的房客住進去了,怎樣才能踢走他? -minisis- ♀ (617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07:50:22
• 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溫州人在紐約- ♂ (283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08:06:55
• 42,要給房客免費住三個月 -bzq101- ♀ (0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09:47:25
• 回複: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minisis- ♀ (351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09:54:13
• 第一次出租房子,吃一塹長一智.多謝了! -溫州人在紐約- ♂ (221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10:41:28
• 昨天寫了催租信,今天拿到錢了。所以這個月安然過去。 -溫州人在紐約- ♂ (0 bytes) () 05/25/2005 postreply 15: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