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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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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來源:
minisis
於
2005-05-25 09: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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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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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回複:不小心讓一個討厭的房客住進去了,怎樣才能踢走他?
由
minisis
於
2005-05-25 07:50:22
正式合同上 應當都是一個月的期限。
一般上法庭,到結案大概要2-3 個月吧。你要碰上不在乎信用的房客,即使拿了判決,你也可能拿不回你的房租。不過你可以成功的終止lease, 找新房客。
下次出租之前,要查房客的信用, 一般要先收一個月的押金。簽lease 時, 就是一個 月押金和第一個月房租一起收奇。
不過你的房客要跟你合住的話, 你就得多多忍讓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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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嘿嘿,你還真不要這麽說.我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所有跟帖:
•
第一次出租房子,吃一塹長一智.多謝了!
-
溫州人在紐約
-
♂
(221 bytes) (
) 05/25/2005 postreply 10: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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