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這是一個普法問題,有助於理解正在進行的川普商業欺詐一案。1.就如情形一,不管是否起訴,商業欺詐應是成立的;2.如果

李四事先知道張三抵押房產的價值,貸50萬風險就會大很多,因而年息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20%, 而是40%,因此李四少了很多收益。那麽李四在五年以後還可以起訴張三,要求追加20%的利潤(假定張三、李四當時均知道風險貸款有更高的年息);3.這樣的商業欺詐可否被刑事起訴?川普紐約一案現隻是民事訴訟。

非常感謝老貓專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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