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壇的網友們好!前段時間我來法壇谘詢過,現在事情有了一些新進展,再次尋求大家的幫助。我本來一直在職壇更新的。考慮到不少網友沒有看過我以前的貼,今天大概介紹一下我的情況。我在2019年入職現在這家醫療係統的臨床研究部門。單位的一個同事Tina是一個典型的fault picker。她和我當時的主管關係很好。我入職不久她們幾個人突然對我的態度變得很不好。尤其是這個Tina。應該是主管把我的工資信息泄露了。可能是我比她們掙得多。然後這個Tina就開始針對我,我當時選擇了忍耐。今年她又pick on me, 我不再忍耐。我的director R不想讓我提這件事,就開始intimate我。還對我提了一些沒有任何依據的指控。我一時衝動就和R扛上了,搞得人事部也介入了。我也要求HR的人去調查這些指控。R又利用職權報複我(我原來是8:45上班,她現在讓我8:00就到單位;我如果一大早有一個doctor’s appointment話,她不讓我晚一點下班來補時間,我知道別人是可以這麽做的;另外她給我額外加了很多工作),而HR竟然說她的所作所為完全在一個leader的職權範圍。即使在我指出那leader會不會濫用職權,打擊報複員工,HR employee relations部門的人仍然堅持R對。後來我專門去讀了單位關於anti-retaliation policy. 其中有Examples of potentially retaliatory behavior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discharge, demotion, suspension, discipline, salary reduction, job/shift reassignment, etc. In my case R made job/shift reassignment. I also realized that by allowing others to pick a start time between 7:30 – 8:30, or come in at 8:45, R also violated the anti-retaliation policy where I was discriminated “i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employment in any other manner”. 我懷疑我們單位整個employee relations部門的人,都是這樣的行事方式。幸虧我知道自救。肯定有不少人受到打擊報複,被HR的人給騙的以為leader確實是想怎麽對待我們都行。最後不惜拿更低的工資,也要離開這個有毒的環境.
目前為止我的fight好像隻影響到了那個小bully Tina。她目前至少沒有再欺負新來的兩個人。關於對我的頭R這個大bully的調查,HR完成了一些無關痛癢的,更多更嚴重的她說還需要時間。不知道她們最終能不能找到證明她沒有報複我的借口。
我現在有兩個差不多的job offer。可惜給的時薪都比我現在要少$2. 一年下來就是四千多。我更傾向於公司內部那個工作,所以問她們能不能給我現在一樣的工資。下周一應該有回音。看情況我再決定要不要給external那個工作counter offer。即使工資低一點,我也打算離開現在這個崗位。
如果我最終選擇離開現在這個單位,我想向大家請教一下我的情況時是不是可以去起訴這個單位的director R對我有歧視和打擊報複。以及HR的人故意裝做他們不知道R在打擊報複我,誤導我說她的所作所為完全在職權範圍。R的種種惡行就算我倒黴遇上了壞人,但HR的這種選擇性執法的行為實在是令人不齒和氣憤。也不知道他們已經糊弄了多少像我這種情況的人。我的抗爭已經讓Tina這個bully收斂了很多。我是不是應該更進一步,好讓HR的人以後也不要這麽明目張膽的糊弄人。我們單位是業務跨界幾個州,有好幾萬員工的醫療係統。HR竟然這麽沒有職業道德。我聽說我們單位的員工本來就對這些拿高工資不幹實事的leader們有意見。不知道她們知道了我的這些遭遇後會怎麽想:)
非常感謝大家的專業指導!順祝周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