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你可以隨時走人,但是一般人都喜歡給對方一點時間交接工作,但是不是法律上必須的。

來源: 原上草2017 2023-07-30 10:06:2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0 bytes)
回答: 檸檬律師,請看進來:蘇梅2023-07-29 21:39:57

同時,我的經驗是在職時換工作比沒工作時找工作容易一些。

所有跟帖: 

原上草,我完全同意您的觀點。 也是我準備做的。 謝謝您的分享。 -蘇梅- 給 蘇梅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30/2023 postreply 10:27:54

工作麵試問你為什麽要離開現職,可能性非常大。做好準備得體回答。放狗搜一下如何準備麵試會有幫助。我親身體會。 -shparis- 給 shparis 發送悄悄話 shparis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2/2023 postreply 15: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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