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你可以隨時走人,但是一般人都喜歡給對方一點時間交接工作,但是不是法律上必須的。

來源: 2023-07-30 10:06:2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同時,我的經驗是在職時換工作比沒工作時找工作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