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決定跟LG離婚了,現在我們的協議基本如下:車廠歸他,他說車廠的市值是12萬,房子歸我,房子市值是76萬多,還有53萬的貸款。還有我父母公證的10萬首付。
76-53-10 = 76-63=13萬,大約和他的車廠12萬類似。
這個房子貸款月付多少,離婚後誰來付?房子如何把他的名字除掉?因為除名隻能重新貸款,你的收入不夠重新貸款怎麽辦?這些問題需要慎重考慮。
共同撫養孩子,孩子跟我住,他支付--$3500/月的撫養費。
okay, 最好規定好探視時間,比如每周末暑假之類的。
他報的收入是$8000/月,我報的是$3000/月,我有理由要求他支付$1500/月的撫養費嗎?
這額外1500算贍養費(alimony)?不是孩子撫養費?(child support) 注意孩子撫養費(child support) 孩子十八歲就停止了。贍養費可以是限時的,也可以是老婆一輩子的。這個alimony,你可以結合你們貸款的問題,統一考慮一下。
另外他的車廠估值隻是他個人說的,有什麽地方能查到嗎?謝謝
私人生意的價值很難查到。最可靠的估價是他每年的盈利,大概乘上5-7倍就是一般生意買賣的價錢。具體乘幾倍要看行業,我不知到車廠的multiple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