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找了事務所了,她們可以代辦房子除名手續,離婚後房子由我來付貸款,我沒聽說房子除名了要重新貸款的啊?
你可以把他從房子裏麵除名,但是貸款上還有他的名字啊,他房子都沒有了,為什麽名字還在貸款上?以後你不付錢了他的信用受影響。這樣對他不是不公平嗎?他自己沒有找律師可能不清楚這裏麵的幹係。如果他明白了一定要你把他從貸款裏麵除名,那麽隻能重貸。
2.我所說的那$1500salimony,孩子的撫養費是children support.我的贍養費我要求他支付到我再婚為止。我家的老大明年就要上大學了,我可不可以在協議上要求他分擔大學學費?
alimony本來就是到再婚為止的。
政府有專門的child support agency 幫助離婚女要child support(如果另一方不付)。大學學費這個東西可以寫入協議,但是不是child support政府不管討。所以簽了也幾乎是廢話,他不付你也沒有辦法。不過即使離婚孩子還是姓他的姓,他要是有錢還是會付的吧?
3.他每年的盈利是從報稅單上看到的嗎?那他的報稅盈利沒有多少,最多的一年好像就是一千多塊錢。他的車廠有很多現金收入,我如果要搞到魚死網破那就到irs舉報他好了。但是這樣做我得不到任何好處的,還會弄得他沒法支付撫養費。對吧?
離婚報複是IRS抓漏稅的最好辦法,但是一般報複的老婆有私下的賬本。我再問一個問題,如果他的收入隻有一年一千元,請問你們的房屋貸款是怎麽貸來的,難道隻看你的工資?如果他的紙麵收入真的隻有一千多元,那麽他應該找你要贍養費,哈哈。
盈利和企業價值當然要看那個真實的賬本,如果他沒有偷稅漏稅的花話報稅單應該和賬本是一致的,我說評估企業值多少錢是正式公司沒有逃稅的前提下的。如果你也不知道掙多少錢的話,我也沒有辦法。難道我有辦法去看他私下的賬本知道他大概真的掙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