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發的訴訟通知。我一開始不知道他們搞錯了證物的時候,是準備與他們付錢和解。後來發現他們搞錯了證物,而且我自己的產品我送去lab檢測是無毒的,我就開始和他們據理力爭了。現在他們知道我的證據充實,所以就把我從兩個訴訟對象中撤下了,隻留下網站A,堅稱是A發的錯貨給他。加州這個法律是規定manufacturer, distributor, retailer都要付連帶責任。而A和我有agreement, 所以盡管隻訴A,我也是脫不了幹係的。
現在對方把我撤下了,我都不能作為被告去應訴了。請問我怎麽去找律師?還請你指點迷津。多謝!
另外,我現在告訴了A的律師所有的結果。相信A的律師也會讓對方解釋-我是drop ship 發貨人,對方怎麽可能收到不是我的產品的貨?兩個產品有比較大的外觀和功能的不同,對方怎麽會沒有當時發現錯誤?現在對方用什麽證據來證明他的貨是A發給他的,而不是他從別的地方買來冒充的?這最後一個問題其實是我一直擔心的最壞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