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到這裏拿法律問題求助,有可能是求的有類似經曆的人的一手意見
如果有法律背景的,能給一些專業的建議,就是自己再雇律師,也好有點底稿
但這裏的人都把自己當成了法官,上來就指點指責和下判斷
這就不是法壇的存在意義了
看客們要把自己當成問詢人的律師,站在其一方出謀劃策
哪怕其殺人放火,也要從滄海中找到脫罪點的那一粒黍
無他,立場問題,你的當事人,捏著鼻子也要辯護
現在這裏的看客們,都把自己當成了法官,一下子就給判決了
像那個上來要求助的丈夫跑路的大悶子,竟然很多人指責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開玩笑,自立自強?再談生活?這不應該是律師的建議
不管那個大悶子的為人之道,你有多不同意
也要站在律師的角度上為其爭最大利益而出謀劃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