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各種設計公司打交道也有十幾年了,之前打交道的公司都希望維係盡可能多的業務發展,所以從未發生過這樣的案件。大一些的設計公司怕責權不清影響業務發展,甚至在合同裏主動提出設計公司提供設計方案的timeline 是建立在商業公司在timeline 中提供所需的所有素材,否則,設計公司需要重新製定提交方案的timeline 。接觸的中小型設計公司都在議定的timeline 穩定交付,商業公司也按約付款收件。差異的隻是設計效果是否達到商業預期目標。
這個公司前期的設計效果很好,交付期有時會拖,但是大致拖一周左右也都交了,基於設計效果好,公司也就認了。最近三個月小老板說接了個加州明星的大case,明星又是請坐私人飛機又是請 ”溜冰”的,小老板很是興奮,經常出差過去,說現在正在把辦公室搬到加州,但是設計團隊仍在,設計方案仍然正常進行。實際工作表現是明顯拖拉嚴重了。小老板自己也說因為接了這個大case,影響了交期,已經有客人取消合作了。
本來設計公司給提交設計方案的的時間,是需要看手頭的方案進行情況來定,所以並不是商業公司需要設計時,所中意的設計公司都可以接受這個工作,這個大家都會理解。這個公司直接把自己設定的時間當兒戲,也是讓大家非常震驚的事情。這才回顧到法律層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