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提醒。
目前對方完成了合同中的三個project,還有二個project的第一次提交完成。
目前對方還是有意願完成設計。隻是基於前麵他的拖期和失聯表現,我們要求他接受如果所需編輯創作內容已齊全給他而他未在timeline 內提交,影響了公司的promotions 的進程,或者我們需要另找他人設計,其中的損失我們會要他承擔。
對方回複會盡量按timeline 執行,如果需要拖期會提前通知。又說按合同我們任何時候都可退約,隻是需要付清已經設計的款項。設計這東西,你說還差10%也行,你說還差90%也有理,看從哪方麵說。
打交道的是公司的老板,自己會設計,找幾個在家工作的設計人組成團隊。老板自己或有時和核心成員一起外出溝通接項目。如果客人要求高些,他們的設計/整改效果可以與名牌設計公司的效果姘美.
是我們動作過猛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