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所有人的回複,我想再清楚一下我的問題,望有法律常識的人給些指點。
本帖於 2019-02-20 07:46:3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我要養家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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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法律常識,這方麵的生活常識都沒有,不過這種工作方式不像在解決麻煩,而是在製造麻煩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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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019 postreply
06: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