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法律常識,這方麵的生活常識都沒有,不過這種工作方式不像在解決麻煩,而是在製造麻煩

兩個合同不一樣,一個還不能肯定是不是自己簽字。你不好奇嗎?我直接就問了,為什麽要拐彎抹角這麽費神呢?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