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案件,受害人往往在感情上或經紀商依賴施害人,所以報案後要求撤訴的受害人不在少數。一般檢察官的政策是不撤訴。受害人自己說不來作證也不撤訴,因為候審期間施害人如果對受害人不好,受害人可以有機會改主意出庭作證,這樣對施害人是一個約束。
現在你的情況,大概你和前男友案發後沒有聯係也沒有經濟上的依賴,但是感情上依賴可能還是有的,他大概不想和你聯係,也可能是想和你聯係但是因為有案件不敢來聯係你 (witness tampering is a crime)。所以這個案件隻要在進行,對於你也是一個保護。
你出庭不出庭作證你你自己的決定,但是我建議和witness assistance 部門的人談一下自己的顧慮,看他們怎麽說。你僅僅是證人,官司是政府在打,不要操心官司。自己好好找工作,現在息事寧人恐怕不是你的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