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要求與對方的差距可能相差太大,同時良心說就算是您寫中文,老貓也還是不瞭解你在說什麼,
很抱歉。
(A) 為什麼,"管理費被分成了兩個部分"? 你會不知道? 你不是收到"每個月的monthly statement",對方應該用同樣管道通知你....
因為從沒收到通知,他們寄信錯了地址。每個月的monthly statement 是給我們發email.
(B) ) 為什麼.你有"每個月的monthly statement". 但是等待到現在才處理? 如果您在去年六月就知道,"2016年五月一日,statement上的地址變為了五年前的舊地址"為什麼不更正?
每個月email的monthly statement我基本上都沒仔細看。看一眼數字就過了。從沒想過他們會把地址改到五年前的租住房。
(C) 你既然知道,"在case成立後,網上信息顯示有上門聯係",為什麼不與對方聯繫?
八月底收到的法庭信件,法庭把通知上庭的信寄到舊地址,同時copy一份給欠款的地址,我才知道的。疑問是,他們七月份上門敲門,我要上班,白天家裏沒人,他們也不留任何條在門上,感覺是故意不讓我知道。
你現在做的事是,等兩週之後出庭再說,你能做的都做了,就等判決吧,如果輸了就賠錢,不然能如何?
您覺得我輸的理由是啥呢?
感謝您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