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不能把孩子的考卷和其他同學的考卷放到網上,吃瓜群眾就是瞎猜,浪費你們的時間和精力

所以建議你們找個律師,把手上的所有證據(雙方)的都給律師看,他們會給你們最中肯有用的意見。谘詢律師不等於授權讓律師去同學校交涉。我感覺這千八百塊錢別省,孩子父母的機票可能都比這貴。而且你們已經浪費了一周的寶貴時間。

問過在美國大學裏呆過的人,人家說調查的人肯定就是根據考卷來下決定,如果多數人認為考卷紙質不同,筆跡不同,判法不同,學生找什麽理由都沒有用。

 

所有跟帖: 

如果能找到人證就好了 -mellyz- 給 mellyz 發送悄悄話 (312 bytes) () 09/14/2017 postreply 10:44:13

對。孩子住宿舍。我告訴她。 -wenben- 給 wenb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4/2017 postreply 10:51:47

是。感謝大家!哥嫂已經決定不參加小孩和dean的meeting,以免給學校帶來想法。他們已聯係了幾家律師,這幾天見麵。 -wenben- 給 wenb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4/2017 postreply 10:50:13

大三的學生自己搞不明白這事?你們家長攙和的太多了。 -xmp11- 給 xmp1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4/2017 postreply 11:56:10

唉 這種事情居然要去ER. 心理素質才是真正的問題。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4/2017 postreply 13: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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