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process什麽?

本文內容已被 [ chocolatecherry ] 在 2017-04-25 09:03:3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12-3月的房租?這個是最有可能的,可是房客提前2個月通知,也付了打廣告的費用,算是積極配合,可以試著協商一下。4月房子都租出去了,不是該新房客付房租嗎?

2)utility?4個月沒人住,除了維持一定溫度房子水管不凍(假定房子在有冬天的地方)還有什麽?

3)repair?again,人家都不住在那兒了,還有什麽repair?即使有日常維護,也應該是房東的責任啊。

4)新房租降了10%,應該是這個business應該有的risk,也問原房客要?

所有跟帖: 

謝謝回複 -美人毛毛魚- 給 美人毛毛魚 發送悄悄話 美人毛毛魚 的博客首頁 (657 bytes) () 04/24/2017 postreply 15:25:07

1)如果一定要要,小額法庭唄。 -chocolatecherry- 給 chocolatecherry 發送悄悄話 (305 bytes) () 04/24/2017 postreply 15:40:16

通常就一個月的罰金。 人家不住但是付12-3, 4個月的50%租金,人家也夠倒黴的 -螺絲螺帽- 給 螺絲螺帽 發送悄悄話 螺絲螺帽 的博客首頁 (59 bytes) () 04/24/2017 postreply 1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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