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process什麽?

來源: 2017-04-24 13:41: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12-3月的房租?這個是最有可能的,可是房客提前2個月通知,也付了打廣告的費用,算是積極配合,可以試著協商一下。4月房子都租出去了,不是該新房客付房租嗎?

2)utility?4個月沒人住,除了維持一定溫度房子水管不凍(假定房子在有冬天的地方)還有什麽?

3)repair?again,人家都不住在那兒了,還有什麽repair?即使有日常維護,也應該是房東的責任啊。

4)新房租降了10%,應該是這個business應該有的risk,也問原房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