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確定對方不是上訴這個案件? (事實上有些州對於原告,小額庭判決是終審,不能上訴)
當然另外一種可能是,您的情況有可能是因為上次案件是被 dismiss,所以原告可能是修改或是補充資料之後,原案再度提出訴訟
總之您應該諮詢當地律師,下一次出庭時,要求法官依據上次(判決?) 或是 dismiss 這個案件的原因,要求法官考慮無論如何這個案件可以提出訴訟時已經超過追訴期為由, dismiss 這個案件 同時要求法官考慮, "dismissed with prejudice",這樣對方就不能再纏著您不放.
然而良心說,老貓不同意您對於這個案件的看法,但是這是您的事,老貓無需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