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問題,
(A) 機車不同於四輪的車輛,緊急減速容易失去平衡而失控,對於騎手是有相當的危險 (對於對向來車也是相當危險),同時依據您的描述,這是一個急轉,所以當看到麵對來車再緊急減速基本上是紙上談兵.
(B) 每一個人麵對生死瞬間,反應各異,對方破口大罵,有很大的可能是心中害怕所致,真正不需要太強求對方,事實上真正的問題是您是第三方,客觀的說,您事後憑對方一時反應就規範對方為"爛人",實在有一些不是很公平.
正如老貓好心提供知識給您,您的回應,一個謝字都沒有,反到是非常的"衝",良心說,老貓沒有招惹您,老貓隻是實話實說,如果您不願意再討論,可以告知,日後您的任何事,老貓會尊重您的意願,不再多事.
(C)民事賠償,考慮的是責任歸屬,依據比例原則處理問題,老貓"建議" 50%,是因為老貓認為雙方都有錯,所以建議這麼處理,您要是不同意,可以委託公平的第三方,進行仲裁,(你所在地區的法院應該有這種服務),依據結果來處理,不需要憂慮對方是否"訛詐",因為對方必須提供詳細修理單據來證明修理的費用,在此同時,如果真正進入法律訴訟,您也可以要求法官做出決定...
最後容老貓用一個實際的案件來回答您,"專業車手,應該減速.."的看法,老貓的問題在這個案件中,依據您的標準,一個有執照的駕駛人,,駕駛人為什麼沒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轉灣前,左右觀察,確定雙向都無車再右轉? 這個問題的答覆其實很簡單,這是真實的世界,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任何意外都有可能因為駕駛人一時的疏忽而發生,同時這其中誰有錯? 根本無法 100% 說這是對方的錯或是 100% 是駕駛人,更不用說"專業.....". 因為任何事後的討論都是書本上的道理,同時老貓相信就算是事主"忘記"留通訊資料給自行車騎士,這個案件中也沒有所謂那一方要訛詐的問題...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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