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和一親戚聊天,驚聞一周後他將被eviction,由於一直以來他都沒有告訴過我們他的財務狀況,突然聽得此事,讓我們大吃一驚。
事情的由來:
大概幾年前,他做過一個手術,由於醫院手術操作有誤,他請了一個律師起訴醫院,今年勝訴,據說會獲得不少的醫療賠償。也由於該手術不成功的原因,他先後在這幾年做了六次手術,今年7月左右,由於疼痛難當,醫院醫生給他假條,兩次這樣的醫生假條休息後,他回到工作的公司,公司告訴他他的工作被terminal了,他說他當時被解雇後打算申請失業金,但他的醫療事故的律師說不要申請,因為他的賠償很快會下來,不要mess賠償事宜(這個我不太明白,失業金申請和醫院賠償有什麽關係?)而是告訴他去申請disability,但至今disability尚未申請下來,這樣,他從8月起就處於失業,完全無收入的狀態,隻一心等待他的醫院賠償到手好支付各類帳單,雖然律師一直告訴他這個月錢就下來了,但至今也無消息。 從8月起,他就開始欠銀行的抵押貸款,好象是上個月,他收到了法院的eviction通知,時間是這個月12日。他谘詢他的律師怎麽辦,問可以申請破產第十三章保護嗎?律師說他現在沒有任何收入,因此無資格申請第十三章破產保護,那麽目前處於冬天,是否有冬天免於eviction的保護呢?律師說你沒啥辦法,不行。
他和他的老父親住在一起,他父親也是disability,每月應該有1000多美元的補助金,但好象新澤西房租不便宜,要靠他父親的這點補助金維持他們的生活有點困難,而且一時之間他們手上也沒有現金,又怎麽去租房呢?
我聽了他的故事的直覺是他的律師不靠譜,怎麽他就不能申請破產第十三保護了?他未來的醫療賠償不是將來的可能收入嗎?
還有一個疑問,冰天雪地的,銀行或者法院可以把他們父子兩位disability的公民直接趕到大街上?
目前他的房子應該處於auction階段,我看有的買法拍屋的屋主,不是有的過戶了,原屋主還住在那裏的嗎?
由於事發突然,而且eviction在下周初,我也不知道在目前的情況下,他應該怎麽辦,才不至於流落街頭,至少讓他有機會緩幾個月,申請救助房什麽的?
我人不在美國,也不太熟悉美國的法律,希望大家給點建議,看看他現在有什麽辦法自救?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