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雇律師,還是找房屋代理,總之是接受職業服務,總可能遇到一些情況,對方說,it's up to you。
這句話,就是說對方覺得,做與不做,各有利弊,最後要看的是你自己實際情況。因為律師假設你不是把所有的情況都真實地告訴他,比如你以前可能有欠債記錄,可能有外遇,可能被通緝過,或者可能錢賺得多,沒有時間來顧及小事,或者錢少空閑多。這些信息隻有你自己知道,所以一些可做可不做的事情,隻有你自己決定做還是不做。
你來問我們你做與不做,我們也沒有辦法幫你拿主意。這是一個風險管理問題,你是寧願現在付一個固定的數目,還是願意在將來付一個可能大可能小的不固定數目?一般大公司有錢,都是寧願把風險降到最低,都會選擇前者。如果你是個體戶,有一定靈活性但是總是缺錢,可能你寧願冒險也要省一點錢。這個確實隻有你能決定。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