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之論,鏈接在此:http://bbs.wenxuecity.com/law/189020.html
年輕夫妻,吵架打罵,傷及一方,常有發生。國內和國外的處理方法相差甚大。這是兩種文化,兩種治國理念的碰撞!
在國內,親戚朋友長輩社區公安以勸解,批評,教育為主(不進牢房,不存記錄)。多數情形都有很好的解決結果。
在國外(如美國),動徹進監,永留記錄,影響一生一世,特別是找工作。
請“無憂”教惑:以上兩種方法,哪種好?如此一生大患,當事人及其家人豈能不為之震驚和耽心?因而“哭求”法坦大師以求脫罪之策。我完全理解。
“以法治國”走向極端,很易導致“苛政猛於虎”。這在大中華曆史上畢畢皆是。
美國囚犯按人口平均是中國的七倍。這讓在美華人不寒而栗!無憂啊,汝若在美國,汝真能“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