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民事法就是正當行為了,就不是違法了?法壇隻守刑事法,不守民事法?就你這樣的,有資格在這裏發帖子?
移民局鼓勵大家舉報欺詐綠卡申請人,你公開和移民局作對,你有資格在這裏發帖子?
就你那個例子,超速,不守交通規則,可能會引起車禍,甚至引起死傷,你認為不該向警察舉報嗎?有些美國人如果有行車記錄儀的話,就是會向警察匯報的,讓這種人受到警告,避免死傷的情況發生。就連違反規定的事,就有很多美國人舉報。我見過有人帶隻小狗上沙灘,被好幾個人舉報,打電話給警察,沒兩分鍾警察就來給帶狗上沙灘的開了罰單。美國的良好社會秩序就是靠負責任的公民維持的。你不會是在國內坑蒙拐騙習慣了,認為你在美國也可以胡作非為,不守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