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是怕有人舉報你才阻撓別人的吧?在強奸現場,知道有人違法沒有舉報的,是不是按強奸犯論處?包庇罪是啥意思?

本文內容已被 [ 漫遊天河 ] 在 2015-11-15 05:33:2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常識還用我舉例子?

你好好看看你上麵那個跟貼說的啥,再看我的跟貼,是不是言及義。你說綠卡欺詐違反的是民法,不是刑法,不該舉報。我就問你,違犯民法就不是違法了?法壇隻守刑法,不受民法?能把這幾句結合在一起理解嗎?如果不能,回去踢你的中學老師幾腳。怎麽教的學生,連這麽淺顯的道理都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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