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驚這壇主和這麽多人沒有基本的法律意識。這是法壇嗎?不譴責違法行為,反倒譴責舉報違法的,敢情你們都是包庇犯?

本文內容已被 [ 漫遊天河 ] 在 2015-11-14 02:52:1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至少是一群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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