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有沒有和樓主夫婦解釋清楚,空口無憑。我們隻知道這個agreement上麵有樓主的簽字。這就有效。否則簽合同有什麽用?大家不都要說哎呀我簽這個東西的時候他是混在一堆紙裏麵給我的,天下大亂!
到了給offer的時候,agent有理由要求exclusive representation.
所有跟帖:
• 帶著看房之前不簽,購房的時候簽不合理。買方在這個時候簽這樣一個合同毫無益處,所以完全可以爭論是欺詐 -Manymore- ♀ (0 bytes) () 10/22/2015 postreply 19:02:46
• 覺得無益,可以不簽。但自己簽了,就不好誣人詐騙。 -稻穗兒- ♀ (529 bytes) () 10/23/2015 postreply 00: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