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給offer的時候,agent有理由要求exclusive representation.

具體有沒有和樓主夫婦解釋清楚,空口無憑。我們隻知道這個agreement上麵有樓主的簽字。這就有效。否則簽合同有什麽用?大家不都要說哎呀我簽這個東西的時候他是混在一堆紙裏麵給我的,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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