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得事件發生在美國,還要有證據,而許多地方錄音要對方同意的才行。即使對方有語言上的威脅,警察最多警告一下。法院判個不得接近。等變成統計數據了,警察才有用。
樓主的一個誤區是人為美國政府會因為她是美國人就對非美國人怎麽怎麽樣。
所有跟帖:
• 俺上麵給的例子可以解決。 取決於LZ是真的八卦還是serious.俺這實例本身很八卦, 過程很serious. 滿足LZ所有要求 -hello2002- ♀ (0 bytes) () 10/15/2015 postreply 05:48:39
• 當時就是以blackmail的罪名起訴這個非美國人的(最後判三十年)。而且還是去他自己的國家抓來的。 -hello2002- ♀ (0 bytes) () 10/15/2015 postreply 05: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