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先生,
在文學城潛水多年,深為老貓的熱心感動。現本人遇到一個麻煩,想自己解決。不知老貓能否在百忙之中提供解決方案。
我住在Pennsylvania. 我的情況是2013年房子遭受了storm damage. 之後請了一家contractor做了評估。然後與他們簽了維修協議。之後保險做了首期賠付(~$6200)。
首期我已經付給contractor $5000。現已經一年多了,還有最後一點沒修完。contractor和保險說修完了。保險現在又給了我depreciation支票(~$4600. 收款人為我和contractor,所以我不能cash)。因為contractor沒能力維修全部,車庫門要我另找第三家維修,contractor然後退回車庫門花費 (我又支付第三家$1700)。2015年7月我給contractor看了depreciation支票,相讓他們簽字,我兌現,然後再給他們寫個人支票以便扣除車庫門花費, contractor不同意。contractor想他們兌現,然後退我車庫門錢。這家contractor名聲不好(後來從從鄰居知道),並且還一小部分沒修完,我沒同意。怕付款後他們不再來了。
現在的問題是contractor現找了一個debt collector. debt collector給我來信查實情況。如果確實,debt collector信要我付$1900給contractor。我不懂為何隻要$1900, 而不是全部尾款$4100。個人想盡早解決問題。不知老貓和網友門能否幫我出出主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