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戚A在醫院搞研究.最近遇到了麻煩,或者說麻煩一直沒解決自從他有了某發明.因他最近忙於申請項目資金,我想幫他在此谘訊一下.
上星期某天回家路上,A突然接到醫院律師B電話,讓他簽一份文件有關臨時專利(provisional patent)延期,那天是最後一天. A覺得莫名其妙而且在車上不便通話,就讓律師B發電子信件.A回家查看信件,信件中沒有提供任何文件,A即要求B提供所有相關文件.B最後在第二天提拱了文件.A看了文件,非常震驚.首先,這是他第一次看到這些文件(去年已經提出申請,今年延期).其次,在文件首頁根本沒有A的名字,隻寫了A的現老板C是第一發明者,A的名字隻出現在附件中作為副發明者(co-inventor).C並不懂A做的東西,A是因前老板D離開醫院去公司才轉到C這裏.C從沒在這方麵發表過任何文章.醫院律師E曾說過發明者要有概念性的貢獻(conceptional contribution).C曾經寫信承認他不可能是發明者因為他不懂這個領域,但事實證明他一直在背後操作,從沒放棄侵占這發明.
A已寫信要求老板C及律師E修正文件錯誤和彌補所造成的影響.E是主要律師,B是新律師.A的信也拷貝了主任F.F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隻是C比較難纏,F不願出麵,但他跟A說A與C現在是平級關係.A目前想盡快申請到項目經費自己獨立出去.他想等兩個星期寫完項目申請後,如果律師不修正,再把問題上升到醫院領導,如醫院不解訣再上升到法律訴訟.
A的發明目前並不能申請專利,隻能申請臨時專利.但是這發明一旦可以用於製藥,將有很大利益關係.我想請有過類似經曆或有這方麵法律知識的朋友提供建議.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