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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仔細閱讀這個資料

http://www.pabar.org/clips/bringingsuitBeforeDJ.pdf

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A) 我知道他住在哪裏,隻要他不搬家,應該是可以起訴得了他。 不知道他會不會為了躲避官司而搬家或者賣掉房子跑路。

隻要能將訴訟資料送達到對方手中,這個案件就可以進行.

(B) 合同上有他簽名說他已收到現金,不知道這個是否可以當作證據。

你的問題是雙向的,三個要點 (A) 你需要證明對方收取現金,賣車行為成立 (B)你需要證明對方成功將車取回.所以交易已經取消 (C)你需要證明對方從未退還貨款給您.

你的要求是對方取回這車是事實,所以交易已經不存在,您要求對方退錢.

(C) 根據當時查看的所有證件,他有房,有車,有工作。起訴成功是否可以花錢請人強製執行? 據說比例7:3分,但總比沒有的好。
如果對方有工作同時動產與不動產在其名下,你如果取得有利於您的判決,問題好解決. (有一定企程序可以走,等你取得判決之後,再回來,老貓會詳細告訴您)


一個原則,夜長夢多,處理這個問題一定要目標明確 (要求對方還錢),不要三心二意,又想要這車,同時無論如何,不要手軟,該要回的一個子都不能少,但是也不要貪,你的目標是要回 $4500,不要想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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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您的耐心回答 -初來駕到- 給 初來駕到 發送悄悄話 (1133 bytes) () 07/30/2015 postreply 22:35:37

回應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2235 bytes) () 07/31/2015 postreply 06:41:06

多謝解答,簡單明了... -初來駕到- 給 初來駕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31/2015 postreply 06:59:20

老貓抓人性準確,讚 -地包天- 給 地包天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31/2015 postreply 0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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