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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usk 2015-07-22 19:18: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73 bytes)
回答: 你這人怎麽沒邏輯?稻穗兒2015-07-22 18:07:42
難道你還沒明白,對方是否家暴和自己密切相關。難道樓主隻是沒有理由的被家暴嗎?如果這樣,那麵對的也不是家暴罪犯,而是一個精神病患著,應該找醫生治療而不是找警察入獄。事實上,很多時候家暴是由雙方引起的,女方甚至有可能做出大動作使爭辯升級乃至家暴 - 雙方在爭執中隻怕對方心平氣和,所以不停的用最有效的刺激方法來使對方氣上加氣。”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 既然雙方都有責任,為什麽隻有一方是受害者呢?雙方都是家暴的受害者和施暴者,那你怎麽界定你被家暴的底線呢?不錯,總是有一方會比另一方受的害多一點,但本質上沒有根本區別。

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一方首先及早停止爭執。有一個真正的君子,家暴就不可能發生。所以製止自己成為家暴受害者的最有效方法是節製自己,“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當自己能不再卷入粗暴的爭執中,家暴也就失去了孕育的土壤。兩個人上法庭就如同兩個國家發動戰爭一樣,不到迫不得已不應該開始,一旦開始,最後沒有贏家,隻有雙輸。

所以製止家暴的辦法應該是從自己做起,應該為自己的言行劃底線。求人不如求己。如果給對方設置底線,時時準備著對方一旦越過就 BYE BYE,不但讓自己太累,並且沒有任何勝算。

敲這麽多字實在是又費力,又費時,還可能出力不討好,所以總是避免卷入各種爭論中。現在也說了不少了,況且這是法律論壇,不相關的還是少說吧,祝你晚安。

所有跟帖: 

“難道樓主隻是沒有理由的被家暴嗎?“虧你問得出口! -稻穗兒- 給 稻穗兒 發送悄悄話 稻穗兒 的博客首頁 (101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0:46:20

他自己曾被控家暴,當然會有此番高論來責備受害者了。看他以前熱貼。 -欣心媽媽- 給 欣心媽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30:04

你這樣說不公平,他敢到現在不改ID,說明敢正視自己曾經的錯誤,比那些換ID罵人的讓我佩服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96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38:03

你有你的看法。他對家暴的理解和我們很不一樣,還有道理?你的邏輯才不公平 -欣心媽媽- 給 欣心媽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43:35

至少我不把別人以前的錯誤拿出來現在說事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49:54

算了,咱倆這種口水戰沒什麽意義,你繞道吧 -欣心媽媽- 給 欣心媽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00:49

然當事人並不認為那是錯誤,才有了今天的辯論,不是嗎? -稻穗兒- 給 稻穗兒 發送悄悄話 稻穗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8:00:47

改不改ID跟正視不正視錯誤沒什麽關係吧。也可以解釋為他壓根不認為自己有錯。 -狂愛蝴蝶酥- 給 狂愛蝴蝶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00:26

即使不覺得錯,曾經坐牢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更是一場噩夢,誰也不會願意永遠掛在嘴上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7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05:14

嗯,某人可以認為自己坐了場冤獄,可以怪到別人頭上。我不是指這位具體的ID,我是指出一個可能性。 -狂愛蝴蝶酥- 給 狂愛蝴蝶酥 發送悄悄話 (295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15:33

海智子的東西,我覺得比較偏激,而這個人的話沒有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497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35:15

我倒是覺得你“不改ID說明敢正視自己曾經的錯誤”是很偏激的說法 -稻穗兒- 給 稻穗兒 發送悄悄話 稻穗兒 的博客首頁 (119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59:02

君子論適合正常婚姻。生活中70%都是正常婚姻。還有那30%。。。很那啥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4:43:42

“對方是否家暴和自己密切相關”,無語了。 -狂愛蝴蝶酥- 給 狂愛蝴蝶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5:36:14

話不能這麽說 -焚琴煮鶴.- 給 焚琴煮鶴. 發送悄悄話 焚琴煮鶴. 的博客首頁 (157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15:42

婚姻裏的那個人是自己千挑萬選互相願意才結婚的。和強奸搶劫罪犯不能等同概念吧。。。。 -舞女- 給 舞女 發送悄悄話 舞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25:00

不能說因為對方是自己選擇他做了丈夫,他就有權力暴力對待別人,婚內強奸也違法。 -焚琴煮鶴.- 給 焚琴煮鶴. 發送悄悄話 焚琴煮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23:14:05

你們已經在說不同的話題了,因為你把家庭矛盾和家暴混為一談了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788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6:25:54

感謝諸位的關注 -husk- 給 husk 發送悄悄話 husk 的博客首頁 (821 bytes) () 07/23/2015 postreply 07: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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