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意見都看過了,俺會認真反思的。很高興有這麽多人對這樣的討論有興趣,並且都很善於思考。另一方麵,對於任何事情的深入討論,窮根究底,都會最終涉及到每個人經過數十年建立起來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設計到天地之法,而不僅僅是人間的法律了,並且曠日持久。這大概也不是本壇的初衷吧。所以不準備再發表任何言論。
由於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本應可以避免。既然自己已經經曆了,希望類似的錯誤不要再發生在各位同胞身上,所以有時會來看看,提些建議。當然另一方麵,個人認為美國家暴法律並不適合中國來的人,尤其是不允許本人撤訴這一點。當然入鄉隻能隨俗。各位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