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地主求教
Final walk through 和 security deposit
搬了學區房. 於是和一對夫妻於2013年6月簽約2年和同出租舊房, 到期日為2015年6月30日。但是他們於2015年1月1日突然通知我們因為他們買了房子, 將於2015年3月1日前搬出. 房子在契約到期之前沒有找到合適新住戶人住, 所以也沒有做 final walk through。他們搬走後都由我做鏟雪和剪草工作, 我隻進房子一次去打開空調,以防長 mold. 6月初約了final walk through 但因天氣不好取消了(Maryland 那陣天天下雨)。 6月23日我打電話再約時被告知其人不在本州, 現在正忙著帶小孩不能和我通話。 6月26我email他們再約卻沒收到及是回答。
好了, 狗血經曆開始!
6月28日新contract進來, 指標終於看著還不錯30日我們同意簽約, 但新房客要7月1日入住。 因為6月30日是2年合同的最後一天我們又沒收前住戶的回複 所以於晚上7點多我們(owner)決定獨自進入該空房進行final walkthrough。 到了才發現沒帶 key,打電話叫listing agent 來開門之前又和幾個散步的老鄰居說話, 搞得路人皆知(有間諜).
當晚9點多前駐戶的email突然來了, 要求做final walk through。 第二天一早(7月1日)我回email告知因是lease最後一天我進房做了檢查並列出主要的幾項。 他們回複說沒他們在場我的檢查無效。 因為沒有什麽大修好多我可以自己做所以我也沒在意, 光著意對付新房客了(initial walk through + 簽約在7月1日, 7月2日搬入). 在和新房客作initial walk through時又發現了些新問題(所有大的問題都留有照片).
昨天他們麵交了我們一封信, 是complaint到Maryland Montgomery County Landlord Tenant Affairs 信的副本。 信中提到因為我們不讓他們參加final walk through 所以要求退還全部 security deposit 同時所有問題不予修理.
現在請教單身老貓及各位大俠我怎樣對付?他們break 2年合同在先, 我是否理應keep security deposit?同時我發現信中盡是扭曲現實,平空造假。我怎樣回複,回複給他們還是Maryland Montgomery County Landlord Tenant Affairs。是否應該找律師去對付?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