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生小孩早就辭了職,在家一日三餐附帶家務,責無旁貸,老大在上小學,實在淘氣,每天寫作業都是一場拉鋸戰。養孩子實在辛苦,老二半夜要醒來幾次,哺乳。嘮家常沒別的意思,怠慢了壇裏的姐妹和前輩大哥們。你們的好意見我仍在慢慢消化。我是在有了這個事後,上網搜,在貴壇上,也是同樣一個關於shoplifting的貼,這裏的朋友跟貼講紐約朱利安尼市長的女兒shoplift了百十塊錢的事,尋跡到這裏來的。
既來之則安之。這個案子,從頭至尾我都會在這裏交待的,哪怕半年,一年的時間結案,我都會在第一時間,把結果發上來。權當給大家清淡的北美生活填點茶餘飯後的談資,就當回饋本壇。
關於這個案子,先補充幾點以澄清:
1我是在已經出了梅西,被他們的人截住,亮出警徽,讓我隨他們到辦公室。
2我進了他們的辦公室,最裏麵有椅子,他們讓我坐椅子。當我走近椅子時,被突然襲擊,有個女的從背後拉扯我的領子,很用力的拉扯,一件一件的翻,我當時強烈反對,扭身子把她的手甩開。我隻能扭身子,因為我的手還推著童車。我是一個很瘦弱的亞裔女,她是一個很強壯的老外(我不想說她的族裔)。我問他們要幹什麽?他們說你拿(穿)了梅西的衣服!我馬上說我沒有!你們有什麽證據!這個女的第二次又拉我的領子,我的一邊肩膀都感覺露出來,胸前的衣服卡到我的喉嚨,我當時真的很恐懼,於是我告訴她,不要這樣,我的所有衣服都是沒有標簽的,我習慣穿衣前都把標簽剪掉了,真的不要再翻了。她才住手。
這個辦公室有錄像,他們告訴我的,我看了看那個錄像頭,這個錄像頭方向衝著我,有可能隻照到我及附近,雖然這個辦公室很小很小,有可能錄像範圍很小,有的地方照不到。但是那個女人拉扯我,一定在鏡頭視野中。
3這個辦公室,對方一共有三個人,二男一女,一個男的始終站在旁邊,也不說話,事後我在想,很奇怪他的角色是幹什麽的?
4我身上脫下的兩件內衣是帶袖子的,他們叫了一個女服務員跟我到試衣間的,守在門口,我出試衣間,她進去再搜索。第一件衣服拿回來後,那個女的到了裏屋查錄像,然後出來邊走邊說,不是這件,是另一件,什麽什麽顏色的。我隻好問她,身上那一件還脫嗎。那時候誰也別糊弄誰,打開天窗說亮話吧,因為我裏麵除了胸罩隻剩下那個顏色的一件衣服了,。對方很清楚我身上都穿著什麽。
那些衣服都沒有任何標簽,這裏有人說用牙咬然後吃了,那就請那個人自己咬咬看,看看能不能咬下來,還吞在肚子裏,你以為拍大片呀。
他們把兩件內衣都扣了。
5他們準備搜查我的童車時,讓我自己把孩子抱起來,我說抱起來會哭的,他們說你必須抱起來。然後我就照辦,他們搜查,很徹底,連紙尿布的小包都查了,任何小盒子,我想,他們想找到一個商標或者剪子。
6剛開始我說要去找我老公,因為我老公陪著老大在梅西門口的兒童樂園玩,他們不容許我去。我說你們派人跟著我,他們也不答應,說我哪裏都不能去。中間上廁所,他們不容許,我說我下午到現在多長時間了,我憋不住了,他們才容許我去,派人跟著我。我的童車不讓我推,因為他們還沒有搜查小車,我問,我的孩子怎麽辦,他們說就放在這裏,這裏有攝像頭。仍然不讓我帶小孩出去。
7我說了好幾次,要求翻譯,他們沒有理會,但是最後警察來了,他們對警察說我的英文很好,什麽都聽得懂。我的英文真的不好,我現在也想不通為什麽她那樣說。然後他們把大約兩頁紙的筆錄給了警察。
還有那些衣服的照片,一開始男的拍照僅僅是整體拍照,那個女的說,把那些沒有商標的領口也拍個照片,她把衣服都損壞了。除了那些衣服的照片外,還有一張類似我的照片,可以肯定的說不是當天的我,因為穿的衣服都不一樣。這張照片可能就是他們懷疑我的依據。可能他們認為這是以前發現的線索。警察來之前,他們關於這張照片就問我幾次,我說不是我,他們說就是你。
叫來警察後,警察就陳述了一大堆話。警察問我能不能聽懂米蘭達警告,我說我隻聽懂了可以沉默的權利。然後警察問我那張照片,是不是我自己,我說不是,他笑著說,我看就是你,你有雙胞胎?我沒有說話。然後問我是否承認,我說我沒有偷東西。他說要逮捕我。
8警察來了之後,他們才派人去playground把我老公找來,當著我兩個孩子的麵,把我考上帶走。我去了警察局,被搜身,鞋子和襪子都被搜查。
還有兩件事情,見了律師上了法庭,我會說,很明顯他們做事存在問題。
在那個小屋裏,我第一次被人拘禁,第一次麵對指控,第一次遭遇粗暴的對待,不容質疑的命令,三個多小時,我的感覺我自己清楚。不需要禮貌,但是你不能欺負人。試想,如果我是一個身高馬大的白人女性,她們敢從後麵兩次拉扯領子嗎?他們敢嘲笑嗎?我說有的衣服是從中國買的怎麽了?別說你們梅西這點品牌,大品牌一模一樣有的是。
我要維護我的合法權益。程序正義高於事實判斷,對一個罪犯(泛指)采用不正當程序,非法獲得證據,也是一種牟利,這種牟利是以損害他人的法定權利為前提,比一個具體的犯罪行為更應該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