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先生是不是放了太多的理性而忘了這個法製係統最基本的遊戲規則。 能讓人脫罪或入罪的是“證據”, 而且要是合法的證據。 事實是-在法製係統裏“事實”完全不重要。 沒有證據,就算是事實也無法入罪。 最大的實例就是 OJxx 案。
樓主隻是需要知道DA手上有多少的證據。 光憑鄰居那兩個人的片麵之詞,如果本人是陪審員的話就絕對不會考慮判你有罪,除非你女友提供match的證供。但如果鄰居和你女友都跑DA那邊指證你,而你又沒有有力的證人或證物來defeat他們的證供的話,恐怕陪審團會一致判定你有罪(就算事實是她自己摔倒)。
這就是遊戲規則- 證據!!!
老貓的第二個觀點不敢苟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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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老貓的第二個觀點不敢苟同
-luo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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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013 postreply
0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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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老貓的第二個觀點不敢苟同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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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013 postreply
07: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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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係統很肮髒,可是像你這樣的案子很難證明你有罪。這對你有利。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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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3 postreply
1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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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話說”女士,好久不見,原來換馬甲了
-henxiaolou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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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3 postreply
21: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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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或許判斷錯了。不知你所說的是何許人。毫無必要換網名。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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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13 postreply
08: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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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指正.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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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013 postreply
06: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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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一下jingxi02和老貓,真喜歡看這種心胸開闊的對話。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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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013 postreply
15: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