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法庭會盡量讓雙方達成joint custody。
至於誰得到孩子,是以孩子的best interest來決定的。這裏麵一個很重要的就是誰是primary care taker,誰和孩子的bonding更strong。
一般媽媽隻要不能證明不fit,會是孩子的primary care taker。但是這個情況比較複雜,孩子已經跟爸爸生活了這麽久,證明爸爸可以take care of他。
其它的我也覺得兩人並沒有到成了仇人的地步,如果暫時消停一會兒,沒準就會冷靜下來重新想想八年的感情。特別是孩子。不過兩人都那麽聽家長的,問題處理起來也會多點困難。真心認為當時如果不讓雙方家長過來照顧月子應該不會有這個大爆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