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麽說是因為我對加州離婚還是比較熟悉的。

賈靜雯是公眾人士,把離婚弄得那麽公眾也是無可非議的。

樓主估計不會也不能弄到那麽大吧。

我對這個城頭的帖子跟蹤了幾天。從個人的經曆來看,認為樓主在情急之下未免言之偏頗。我不認為事實不屬實,但是從樓主對老公的語言用詞可以肯定樓主的某些行為和語言對她的老公的最後決定起到了很重要的推動作用。而且對事實的描述顯然隻取了對樓主傷害最深的部分。一些事實的描述如果從另外的一個角度想會有不同的結論。如果這個帖子還繼續,我還有時間的話,我會取幾個例子來說明。

我這麽說是因為我對加州離婚還是比較熟悉的。因為我自己就是一步一步過來的。其實誰的話都不用去相信。自己從court的網站學習做足功課就知道了。並且我還買了如何DIY離婚的那本書。

如果我要是在當時的情緒下寫寫我的經曆,那我前夫的行徑一定比樓主老公還“畜生”。嗬嗬。前夫也是把所有的錢都劃拉到自己的個人賬戶了。而且還有家暴記錄。但是事後想起來,當時都是痛恨對方,自然會想他對自己最多的傷害。而忘記了為什麽這樣一個人還會在一起生活這麽久的原因是對方肯定有可取之處。我們後來在離婚過程中慢慢冷靜下來,最後算好離好散了。孩子算共同撫養。畢竟兩人一樣地愛孩子。不能因為自己是女人就否認爸爸對孩子的愛。把孩子爭到自己這兒,最後受傷害的是孩子。

扯遠了。我主要就是想說,樓主和老公之間並沒有深仇大恨,而且樓主回國之前種種跡象表明樓主老公根本沒有想到離婚那麽遠。雙方的父母,對最後的提出離婚也是負有很大一部分責任的。當然現在已經到這種地步,如果再在一起生活了也是個難題。那麽就好好離,大家也不必義憤填膺地一味聲討這個男的。最好能給出一個積極的建議讓他們在為孩子著想的基礎上好離好散。樓主老公也沒有因為出軌而提出離婚,而且看得出是愛孩子的,所以一定是實在忍無可忍才提的。想想如果樓主老公現在幫著樓主簽證回來,樓主這樣的情緒下能好好過嗎?能好好離嗎?估計樓主老公擔心簽回一顆炸彈吧。嗬嗬。所以一定要先靜下來,把心態整理好。多想想對方的好的地方,大不了一轉身成個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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