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極品了,同時也為自己愚蠢和輕信懊惱不已。
本人去年10月在A公司H1B到期,由於國內一家公司在美國設立分公司,並要我負責美國業務,所以聯係了律師將我的H1B轉到新成立的B公司。他當時表示可以做,但由於是新公司,除了一般的資料外,要往公司銀行賬戶注資幾十萬,要有辦公場所,BUSINESS PLAN等等,我都一一做了。
我去年9月底在deadline前交錢,他當時也說FILE PETITION了,讓我等。之後我一直有催問結果,他一直騙我FILE了,讓我耐心等,我太相信人,就一直傻等。後來由於簽證H1B到期,我不得不回國,今年6月份才用B1來美。這位極品還一直騙我,直到我致電移民局,才發現根本沒有FILE. 找他後,他說他確實沒有FILE petition,SORRY,可以退錢給我。
一年多,花費我大量金錢、精力和時間,居然是這種情況,請問老貓和高位大俠,如何能討回公道。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