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媽媽拿著孩子,但今年孩子的人頭放在爸爸那邊,媽媽沒資格報這$1000,但她供了孩子的托兒費用,她可以從那一項裏得到減(要看她的收入,收入高了也沒得減了〕,而爸爸就得這$1000。
下一年,輪到媽媽報孩子的人頭,媽媽就可以得這$1000,或報孩子的托兒費。但她隻能拿其中的一樣。
如果孩子的父母願意在不複婚的情況下給孩子一個家,就是合買房子同居。這樣就有了房產,一個人用逐項減稅報房子,另一個就可以用標準減稅報孩子,這個標準減稅額比一般單身要高。
而有婚姻的夫妻,如果分別報稅,一方用逐項減稅報稅,另一方連標準減稅也得不到,隻能填零。
所以美國的法律是懲罰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