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INS.對合法孩子的注明。另,這個問題我得到

我曾就離婚雙方在不複婚的情況下,合買房子後同居的問題問過國稅局,我問他們用什麽身份報稅,得到回答是:雙方都是HOH.

所有跟帖: 

按IRS規定一個KID隻能被一方用做CLAIM戶主, -stp- 給 stp 發送悄悄話 (165 bytes) () 10/06/2004 postreply 11:26:40

稅法上對合法孩子的解釋不是這樣 -海外存知彼- 給 海外存知彼 發送悄悄話 (151 bytes) () 10/06/2004 postreply 12:38:56

稅法上沒有這樣說, 你引出出處來. 我沒有時間給你更正 -stp- 給 stp 發送悄悄話 (95 bytes) () 10/06/2004 postreply 12:56:11

我手頭沒有1040表,大至在第六項 -海外存知彼- 給 海外存知彼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6/2004 postreply 12: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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