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會給當事人機會進行辯解說明的。那時需要證據和事實,而非I think的幾個形容詞。

來源: henxiaoloulou 2012-06-06 19:37:3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95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henxiaoloulou ] 在 2012-06-09 16:49:3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0年婚姻綠卡持有人離婚不用向移民局報告。本人沒有義務報告的事,別人去向移民局報告沒有意義。更不存在必須兩個月離境的規定。

但是,有人去向移民局報告這樁婚姻是場綠卡騙局,當然移民局會介入調查。這時,婚姻綠卡持有人需要證明當時結婚是in good faith。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移民局會給當事人機會進行辯解說明的。

如果判定不是騙局,萬事大吉。如果判定是騙局,不是簡單地兩個月內離境,而是服刑數月後,被驅逐出美國,且被列入移民局黑名單中。對她們來說,美國之路從今之後關閉了。

移民局和假結婚(包括被冤枉的真結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鬥了幾十年。具體個案,誰勝誰負,沒有人可以在雙方鬥法之前能判斷出結果。

作為旁觀者隨便說兩句樓住的個案,結婚前的交往時間,離婚的時間和10年綠卡到手時間的“巧合”,邏輯上很容易讓人懷疑。以樓主帖子裏的描述,沒有有力的證據去排除別人的懷疑,例如:“連騙婚二字怎麽寫都不知道”------文盲也可以騙婚。其實,樓主如果不是騙婚,很容易拿出鐵的證據:辦完離婚手續(或把有關手續托付律師)立刻回國,不再使用綠卡,最後放棄這張10年綠卡。相反,離婚後不回國,或回國了,但一直試圖保持這張綠卡的有效性,那就是反方的鐵證。

所有跟帖: 

沒有說必須放棄綠卡,但是,如果不放棄,證明清白的難度會大很多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251 bytes) () 06/06/2012 postreply 19:52:01

不要主動放棄,是真就不怕他查,沒什麽大不了的 -eyehalfopen- 給 eyehalfopen 發送悄悄話 eyehalfope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07:27:44

謝謝各位回複,已經轉告了小姑娘,讓她自己決斷吧 -雲槎- 給 雲槎 發送悄悄話 雲槎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09:48:39

Agree with you. Who 怕 who?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14:26:06

回複:移民局會給當事人機會進行辯解說明的。那時需要證據和事實,而非I think的幾個形容詞。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1534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09:54:05

he will not win隻是你個人觀點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290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12:43:16

回複:he will not win隻是你個人觀點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3352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14:22:39

感覺你的帖子有些話說得太結論性.隻是提醒一下大家,那隻是你個人觀點.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18:48:08

回複:感覺你的帖子有些話說得太結論性.隻是提醒一下大家,那隻是你個人觀點.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104 bytes) () 06/07/2012 postreply 20: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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