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庭真犯錯誤你的方法成立(我同意);你認為法庭一定會犯錯(我不同意)

總結一下你打掉超速告票的方法:(1)45天內不開庭,法庭就必須取消告票。(2)21天內法庭不提供資料,被告可以要求取消告票。

至於法庭不在45天內開庭或法庭不在21天內提供證據的概率是多大?你的描述:跟據你本人的觀察,法庭財務吃緊,很多時候,法庭無法安排45天內開庭。(你認為)"法庭21天內提供你要的東西簡直不可能".

如果你能提供你觀察的案例的樣本數量,將更有說服力.

下麵的links都沒有提到你說的方法,大概是遺漏了.

http://www.wikihow.com/Fight-a-Traffic-Ticket

http://lifehacker.com/208611/how-to-beat-a-speeding-ticket-or-at-least-better-your-chances

http://www.nolo.com/legal-encyclopedia/fighting-traffic-ticket-strategies-30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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